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中小学生的“环保课”搬进污水处理厂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5-10-28 14:03:14
6月2日,为迎接“世界环境日”的到来,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及环保、教育等单位联合将中小学生的“环保课”搬进污水处理厂。学生们通过参观学习,了解城市水循环和污水处理过程、城市环境保护等情况,树立节约用水、、减少污水排放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,增强环保观念。据悉,今年6月5日是我国新《环保法》实施后的首个“世界环境日”,主题为“践行绿色生活”。图为当日,市中区法院法官在污水处理厂向学生讲解我国新修订的《环保法》。
上一篇:“微时代”的新作为
下一篇:“常回家看看”入法案件执行不乐观